近视眼的分类和症状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3-10-22 16:10:46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近视眼(myopia)也称短视眼因为这种眼只能看近不能看远。这种眼在休息时,从无限远处来的平行光经过眼的屈光系折光之后,在视网膜之前集合成焦点,在视网膜上则结成不清楚的象远视力明显降低,但近视力尚正常。近视是视力概念:目光短浅而已。远视力低常,近视力正常。近视眼是屈光概念,指一类近视性屈光不正。以眼的屈光学诊断为准。近视眼必定近视,但近视并非一定是近视眼这是医学上的正确解释针对近视眼是如何分类?近视眼临床有哪些表现?
一、近视眼的分类
1、按照近视的程度
⑴3.00D以内者,称为轻度近视眼。
⑵3.00D~6.00D者为中度近视眼。
⑶6.00D以上者为高度近视眼,双称病理性近视。
2、按照屈光成分
⑴轴性近视眼,是由于眼球前后轴过度发展所致。
⑵弯曲度性近视眼,是由于角膜或晶体表面弯曲度过强所致。
⑶屈光率性近视眼,是由屈光间质屈光率过高所引起。
3、假性近视眼
假性近视眼,又称调节性近视眼。是由看远时调节未放松所致。它与屈光成分改变的真性近视眼有本质上的不同。
正常视力与近视眼图示:
二、近视眼的临床表现
1、视力 近视眼突出的症状是远视力降低,但近视力可正常。虽然,近视的度数愈高远视力愈差,但没有严格的比例。一般说,3.00D以上的近视眼,远视力不会超过0.1;2.00D者在0.2~0.3之间;1.00D者可达0.5,有时可能更好些,参见。
2、视力疲劳 特别在低度者常见,但不如远视眼的的明显。系由于调节与集合的不协调所致。高度近视由于注视目标距眼过近,集合作用不能与之配合,故多采用单眼注视,反而不会引起视力疲劳。
3、眼位 由于近视眼视近时不需要调节,所以集合功能相对减弱,待到肌力平衡不能维持时,双眼视觉功能就被破坏,只靠一眼视物,另一只眼偏向外侧,成为暂时性交替性斜视。若偏斜眼的视功能极差,且发生偏斜较早,可使偏斜眼丧失固视能力,成为单眼外斜视。
4、眼球 高度近视眼,多属于轴性近视,眼球前后轴伸长,其伸长几乎限于后极部。故常表现眼球较突出,前房较深,瞳孔大而反射较迟钝。由于不存在调节的刺激,睫状肌尤其是环状部分变为萎缩状态,在极高度近视眼可使晶体完全不能支持虹膜,因而发生轻度虹膜震颤。
5、眼底 低度近视眼眼底变化不明显,高度近视眼,因眼轴的过度伸长,可引起眼底的退行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