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看不清 是近视还是弱视?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2-08-02 15:13:13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很多人都误把近视和弱视当成一种眼病。其实,弱视与近视根本不是一种病。近视眼是由于眼调节肌肉睫状肌过度紧张或遗传等原因造成眼轴变长引起的看远不清楚,看近清楚的眼病,戴镜后矫正视力多可恢复正常。而弱视是一种视功能发育迟缓、紊乱,常伴有斜视、高度屈光不正。戴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的眼病,两种病有本质不同。
相对近视而言,弱视对儿童视功能的危害比近视大得多。因为近视仅仅是视远时视力下降,不伴有其他视功能损害,视力矫正不受年龄限制;而弱视患儿不仅视力低下,不能矫正,不可能有双眼单视功能,无立体视,今后不能胜任驾驶、测绘及精细性工作,严重影响到前途工作。
弱视是一种常见的多发病。我们知道良好的视力不是先天获得的,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视细胞不断发育和完善。5岁以内是视功能发育的重要时期,视觉发育一直延续到6~8岁,如这个时期某种原因造成双眼视物障碍,视细胞就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就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就形成了双眼弱视;若只能用一眼视物,久而久之反复刺激的眼视觉发育了,而不能注视的另一眼发育迟缓,就形成了单眼弱视。弱视在视觉发育期间均可发生,多在1~2岁就开始。弱视发病愈早,其程度就越重。
有些患弱视的孩子,在突然停止治疗后,视力又下降,这就视弱视的复发。复发多见于弱视治愈后3年之内,原因是过早停止治疗,或治愈后的早期,孩子患了全身性疾病。
所以,弱视治愈后,要有一个巩固阶段,在这个阶段,仍然要根据大夫的指导,用部分时间遮盖或短时遮盖法维持治疗,并且按时复诊,检查视力。如果发现弱视复发,可以恢复原来的治疗方法,一般视力都可以迅速提高。
治疗儿童弱视时机很重要,通常儿童视觉器官在六岁左右发育完全,所以,在临床上治疗儿童弱视的较好时机就是在六岁之前。治疗儿童弱视的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早、坚持治疗,只有这样,弱视顽疾才能得以治愈。如果超过6岁,且儿童视觉发育完全,不仅诊治难度提高,还有可能会丧失立体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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