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弱视大事情 只宜早来不宜迟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3-07-31 16:41:15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凡眼部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者称为弱视。弱视是眼科临床常见的儿童眼病,由于先天因素或者视觉发育的关键期进入眼内的视觉刺激(包括光觉和形觉)不够充分,剥夺了黄斑清晰成像的机会,或者双眼视觉输入不等,引起清楚和模糊物象之间的竞争,造成的单眼或双眼视力低下。
一、弱势的标准:
根据限定弱视的标准:3-5岁儿童视力参考值下限为0.5,6岁及以上为0.7;两眼球镜相差1.50D或柱镜相差1.00D,高度数眼易形成弱视;双眼屈光度相近且
远视大于等于5.00D,或
散光大于等于2.00D增加了弱视发生的风险。
二、弱视的危害:
弱视会引起视力下降,不能矫正,双眼视功能发育不完善,丧失精细的立体视觉,对于物体的远近和方位的判断就不准确的危害。
三、弱视的治疗:
只要治疗的年龄和方式合适,绝大部分的弱视是可以治疗好的。弱视的较好年龄:3-8岁,年龄越小,预后越好。
四、弱视的程度:
轻度弱视疗效高、中度次之、重度最差。
五、注视的性质:
中心注视者疗效高、离中心凹越远治愈率越低。
六、弱视治疗的顺应性:
这是治疗的关键,配合程度越高,治疗效果越好。
七、弱视的治疗方法:
1)散瞳后正确的检影验光后配戴合适的眼镜。
2)遮盖训练视力,包括完全遮盖和阿托品药物压抑两种经典的途径,这也是我们需要弱视的患者所必须坚持的。
3)视觉的刺激。(包括视觉生理刺激治疗、后像治疗、同视机训练、精细目力训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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