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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视验光配镜原则有哪些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2-10-11 15:36:46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远视验光配镜原则有哪些是远视朋友非常关心的问题。患远视的儿童应及早验光配镜。远视配镜前,一定要先以睫状肌麻痹剂扩瞳后,充分散大瞳孔的条件下验光。
 
  家长如果发现自已孩子不爱看书,诉说看书稍久就会感到迹模糊、眼胀、头痛、学习成绩不好,就必须及时到医生那儿检查,检影验光。如确定为远视(包括远视散光),要抓紧在8岁以前的黄金时机,配戴合适的眼镜,千万不要拖延。否则到12岁以后配镜,视力提高就会很困难,更不用说恢复双眼同视功能了。
 
  眼科专家在此总结远视验光配镜原则如下:
 
  1、低度远视。
 
  即300度以下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有视力疲劳症状者,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则应配戴。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2、中高度远视.即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可分阶段配镜。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配戴第二副眼镜.位于常州市清潭路270号的常州激光医院眼科专业治疗远视眼并医学验光配镜.
 
  3、有眼球内斜者.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
 
  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且视力下降明显,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走路亦有困难,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待适应后,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
 
  通常情况下,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并经常检查视力,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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