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用药遵循“一不二要三定期”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3-10-05 16:39:51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青光眼是一种引起视神经损害的疾病,其可导致神经纤维损害,引起视野缺损,如视神经严重受损,可导致失明。和平眼科专家指出,
青光眼用药需遵循“一不二要三定期”:
专家表示,“一不”是指不凭自我感觉用药。慢性青光眼需长期用药,切忌眼压高时用药,眼压不高就停药,有药时用药,药用完了就自动停药,这样极易造成眼压失控。另外,慢性青光眼在眼压高的时候不一定有症状,即使使用降眼压眼药水后,眼压明显下降,患者自己也可能感觉不到。有人用了一段时间的眼药水,自我感觉没有什么变化,就认为药物没有起作用,这是错误的。只要眼压测量提示眼压已经下降,就说明药物已经起了作用。
患者用药必须按照医嘱,切不可擅自更改使用方法。比如噻吗心安、美开朗、贝他根等眼药,使用次数较多为每天两次,切勿因治病心切,擅自增加滴药次数至每天3次或更多,不仅不能增加疗效,还大大增加了药物的副作用。此外,上述这些药物不能在睡前滴用。另外一些药物则相反,只能在每晚睡前滴,如适利达、苏为坦、卢美根。
“二要”是指要终生降眼压治疗、要关注疾病进展。要终身降眼压治疗意味着治疗要持之以恒,将每天滴眼药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养成习惯。药物治疗还需要根据病情经常调整,要避免盲目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因为身体会产生耐药。要关注疾病进展是因为有时药物控制不住病情,需要进一步手术等治疗。因此关心自己所患青光眼的类型、程度,以及疾病是否被控制非常重要。
“三定期”是指要定期查眼压、定期查眼底、定期查视野。降眼压并不是药物治疗的目的,维护视野才是根本目标。视野的损害是由于眼底视神经萎缩所致。因此在青光眼的长期用药治疗过程中,不光要定期检查眼压,更要定期检查眼底和视野,检测病情的进展,确认治疗的效果。
同时专家还指出,滴眼药还需要注意一些细节,由于滴眼液会吸收入血,患者如果还在使用其他药物,要事先问问医生这些药物一起使用是否安全,因为有些药物混合使用是很危险的。为尽量减少滴眼液吸收入血并尽量增加眼睛对药物的吸收,滴完滴眼液后应闭眼1~2分钟,并轻轻压迫内眦部位防止滴眼液流入鼻腔。
和平眼科温馨提醒:所有治疗青光眼的滴眼液起初都会引起烧灼和刺痛感,这种不舒适感将持续几秒钟。每种药物都有一定的潜在副作用。一旦出现副作用,应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以决定是否更换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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