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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镜不可随意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2-08-16 15:24:07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专家介绍,配镜应根据低度矫正原则,如戴350度或400度近视镜,矫正视力都能达到1.0时,则应选择350度近视镜。在验光时以矫正视力达到1.0为标准,不要为了让矫正视力达到1.5而无限制增加度数,尽量避免配镜达到1.5视力。近视同时散光者也一样。有的人加上散光后,感觉头晕、视物变形,应在不影响矫正视力情况下,降低散光度数或去掉散光,给眼睛一个适应过程,三个月或半年后再加散光。高度近视第一次配镜不能接受全部矫正者,应先戴低度眼镜,待适应后再增加度数,每次增加的度数不宜超过300。
 
  另外,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对于佩戴老视镜并不讲究,随便购买一副眼镜就戴。老年人应该如何选购、配置一副合适的老视镜呢?好到正规的、信誉较好的眼镜店去找合格的验光师,并告知其所配眼镜的用途, 根据验光处方单,配合自己的脸型、参数和价格来挑选合适的眼镜架和眼镜片,眼镜店会按照验光处方单的参数和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制作完成的眼镜,其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在现场选购老视镜,专家特别提醒要由专业人员帮助,以确保所选老视镜的光学中心水平距离与自己的瞳距相匹配。
 
  以下是摘录一些专业人员的经验总结,供大家参考:
 
  1、近视眼:要求以最小屈光度,好的矫正视力,配戴合适的眼镜。(如患者在不使用调节情况下, 使用-5.000D矫正视力是5.0使用调节试镜时用-4.50D矫正视力是5.0,一般用-4.50D配镜为佳。) 以免矫正过度,(特别是近距离工作较多的患者)引起视物疲劳症状。高度近视眼首次配镜时,患者接受不了全部矫正屈光度。可适当减低屈光度,使之适应一段时间后,再予以增加。
 
  2、远视眼:一般以高数,较好视力为佳。以便尽可能减少过度调节,而解除视疲劳症状。如果儿童有远视并伴有内斜视症状的,必须配戴全部矫正眼镜。
 
  3、散光眼:轻度无症状的可不配镜。如有视力下降,视物疲劳,无论症状多轻均应配制合适的眼镜。高度散光和轴位偏斜时,患者不易接受时,可适当减低屈光度。散光的一般原则是配戴全部矫正眼镜。散光眼在试镜片时,一定要注意轴位的调整。往往轴位差50就会影响矫正视力。而解除不了,视疲劳症状。
 
  4、屈光参差:一般两眼屈光度相差不超过-4.00D者,可按以上原则配镜。超过-4.00D,无复视现象患者能接受的可配镜。有复视现象可适当减低较高眼屈光度,把较低眼屈光度配足。如屈光参差较大,如白内障术后无晶体眼可配角膜接触镜给予矫正。儿童有屈光参差的尽可能全部矫正。以免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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