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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专家提醒:儿童弱视检查 莫忘散瞳验光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3-10-12 16:59:26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婴儿在出生数周至6岁时,适当的使用眼睛,视力能有至少0.8以上正常的发育,若眼睛一眼或二眼的视力无法矫正到0.8以上,而眼睛组织没有病变,则称为弱视。
 
  和平眼科专家介绍,检查弱视与检查斜视、近视是一样,必须散瞳验光,这也是基本的检查方法。专家表示,道理与儿童斜视是相同的,目的是准确地验出实际的屈光度数,只有这样才能判定是否存在弱视,才能配出合适的眼镜,而戴用合适的眼镜也是关系到弱视治疗效果的重要条件。
 
  专家指出,对于调节力很强的13岁以下儿童,应用阿托品眼膏(水),其他散瞳药不适宜弱视儿童使用。阿托品散瞳期间,个别儿童可有颜面发红,甚至低热现象,这属正常反应,不必中途停药,散瞳验光后即可停药,如反应过强则为阿托品中毒,需到医院处理。由于散瞳以后眼内进光量增大出现怕光,调节麻痹会引起视近物不清,这些症状是暂时的,一般停药后15-20天瞳孔即可恢复。所以对于学龄儿童散瞳验光时间好安排在放假期间,以免影响学习。
 
  专家提醒,一般小孩在三、四岁时就应接受视力检查,一旦发现弱视则要及早接受治疗,弱视治疗的成功需要是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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