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 ●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社区志愿者工作站 ● 虹口区青少年眼病防治临床基地

医院电话:400-1120-900



上海和平眼科医院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上海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眼科专科医院……【详情】

提醒!散瞳后不可不知的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174 日期:2018-05-30 15:52:39 来源: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进入眼科专家答疑区

  大家都知道第一次配镜、做近视手术的术前检查都需要散瞳,但很多患者对于散瞳期间的一些注意事项还存有着疑问。这不市民李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难题,可加和平眼科微信<hpyk11111>直接与医生沟通
 
  原来李先生近期准备带孩子到上海和平眼科医院做检查,听说孩子都得散瞳做检查,散了瞳还不能看强光,李先生的儿子只有五岁,因此想确定一下,是这样吗?
 
  对此和平眼科医院专家介绍,散瞳期间确实要避光。而原因有两方面:
 
  原因一:散瞳后患者本身畏光,遇到强光眼睛睁不开,觉得酸涩还会伴有流眼泪的症状。
 
  原因二:瞳孔散开后,如面对强光,大量的光线犹如进入房门大开的房间,直接射入眼底,刺激黄斑区域。黄斑是眼底重要、最敏感的器官。所以散瞳后一定要注意避光。
 
 
  专家指出,虽然散瞳后需要避光,但是散瞳是许多检查必不可少的环节,如眼底病患者,瞳孔散开后才能看得清眼睛里面的情况,如林先生五岁的小宝,散瞳后才能得到准确的验光数据。专家建议,散瞳期间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刺激,户外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另外,散瞳后还需注意:
 
  1)涂到眼外皮肤上的眼膏要擦试干净。
 
  2)由于瞳孔散大,患者自觉畏光、视近困难均属正常现象。可加和平眼科微信<hpyk11111>直接与医生沟通
 
  4)散瞳期间由于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
 
  5)由于散瞳是为了放松睫状肌的调节,故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及使用电脑。
 
  6)极少数患儿散瞳后如出现明显的颜面潮红、口渴、发热、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幻视、痉挛、兴奋、眼睑水肿等症状考虑为阿托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或咨询眼科医生。
  • 上一篇:电脑验光 我们能信多少?
  • 下一篇:网上配镜隐患多 医学配镜有保障
  • 网站首页|医院概况|院内新闻|医师团队|在线问答| 联系我们|在线咨询